他闭上眼,收回了爪子。
钟书玉小时候,隔壁养过一只狼犬。它长得端正,是狗中贵公子。一双眼睛亮晶晶的,每次碰见钟书玉,都用那双大爪子勾她的裙摆。
动物的爪子怎么能那么大,跟人手一样,握在手中沉甸甸的,带着些许泥土的芬芳。可惜好景不长,没两年,它就被隔壁阿叔送人了。
迷迷糊糊间,钟书玉抓住他的爪子,狼爪比狗爪大多了,她一只手握不住。肉垫有些烫,没经过泥土的洗礼,软得不可思议。
钟书玉根本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,手指探进肉垫缝隙,十指相握般抓住他,完全没注意到对面一闪而过的惊愕。
天亮了。
阳光从窗棂落进来,挂在床纱上,带着清晨独有的凉意。钟书玉睁开眼,恍惚之间,还以为自己在钟宅属于她的小屋里,等钟母叫她起床。
直到软榻处传来声响,钟书玉才恍然大悟,不是了。
身侧的韩云州恢复如常,人形的他好像有哪儿不一样,仔细瞧去,又说不上来。额头与膝盖处的伤已好全,完全看不出痕迹,只是体温,比寻常人略高一些。
钟书玉放下心,见他还在睡,便蹑手蹑脚地跟在南宫慕羽身后出了门。简单洗漱过后,两人来到神殿。谦陌仍站在雕像下,不知一夜未睡,还是醒得早。
陛下。
谦陌回过神,垂眼隐去眼底的恍惚,道:嗯,你们随我去天河河岸。
妖族的妖皇与人族的上神一样,名义上都不能出太极宫,偶尔离开一下,不多逗留无伤大雅。
好,我去叫云州。
钟书玉刚转过身,便瞧见一行色匆匆的身影闯入神殿,孟阳兴奋道:我知道了,我知道他是谁了!
昨夜他就觉得不对,世间巧合之事常有,这么巧不常有,怎么就偏巧与妖皇长相相似,偏巧二十多岁,偏巧在这个节骨眼找来。
孟阳算不上聪明,却也没蠢得无可救药,当年族中连续死了九人,皆被掏空妖丹而死,有族人猜到,有人想逆转血肉,由人化妖。
可惜他们猜到的太迟,妖已经死了。过了几年,谦陌带回一颗妖丹,说是九位族人的,此事就此了解,再无人提出。
孟阳想了一晚上,翻了一晚上秘术,直到天明才恍然大悟。他说呢,这位五叔当年藏身何处,让他爹和其他几位叔叔从未察觉。
合着给人当上门女婿了!
得知真相后,孟阳兴奋极了,马不停蹄地赶来太极殿,想以此要挟谦陌,把妖皇之位让给他。
他顾不得还有别人,咧嘴笑道:真不愧是妖皇,一个多月时间,竟在外边搞出一个孩子。若族中长老得知,死去的那九位同族,是你的情人所杀,不知作何感想。
孟阳!谦陌沉下脸,这个节骨眼,他这个蠢侄子又要做什么,还嫌妖族的名声不够臭吗
有什么事等我回来再说。
孟阳不可能依,好不容易逮到机会,他怎么可能放过:我已经向族中长老传讯,等会儿他们就会过来,到时,看你怎么争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