现在看来真是可笑。
看着手链,我又不禁陷入回忆。
在大学时,我便把林妍秋视作女神。
我知道我出身草根,配不上她千金大小姐。
只敢默默守护,帮她跑腿买饭写作业。
她也理所当然把我当做备胎。
那天我捡到她丢掉的银饰手链想要归还。
她却把那手链扔进臭水沟,直接让我备胎转正。
同学们都说那是因为她初恋甩了她,她恶意报复罢了。
但我偏不信邪,成倍地对她好,相信她终有一天被我感化。
我就像个忠实的舔狗,24小时围着她转。
变着花样给她送礼物,结婚十年也依然不变。
结婚纪念日一直记在我的日程本里。
尽管林妍秋从来记不住也不会过。
我知道她对我一直不冷不热。
可我始终认为她是爱我的。
也许只是她表达爱的方式就是这样。
因此我甘愿把在公司做架空总裁,在林家做赘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