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年后。
过去这十年里,高韵锦没有再婚,但她却异常的忙碌。
她忙碌的,通常是关于儿子的成长,还有自己的事业。
在到了法国之前,她从来没想过她要在异国他乡过一辈子。
但是,如果背井离乡,能够让安安一辈子远离斗争,过上自己想过的生活,对她来说,牺牲什么都是值得的。
所以,在过去的十多年里高韵锦一直都留在法国。留在法国的这些年,她除了照顾安安,也没有放弃自己的事业,她开创了自己新的服装品牌,虽说十年的时间过去了,还没有做成国际知名品牌,但在法国,也有一定的
名气,以至于她和安安在法国这些年来,一直过得很好。
安安也从小就适应了在法国的生活,他很聪明,现在才14岁,就已经考上了大学,只是选择学校的时候,他选择了世界闻名的哈佛大学。
在选择学校的时候,安安是跟高韵锦商量过的。
高韵锦毫不犹豫就同意了。
安安现在14岁了,少年身板瘦削颀长,已经有了一点成年人的影子,现在也越长越像傅瑾城了。
血缘,是很奇妙的东西。在安安小时后,高韵锦培养过他学钢琴等艺术类的爱好,但他从小都对这些不感兴趣,他反而很喜欢政治类节目,到了再长大一些,他越来越喜欢接触一些金融类型的书
籍。
所以,安安选的事哈佛的商学院。
儿子长大了,总要走自己的路的,不管他做什么决定,她都会支持。
安安小的时候,物质高韵锦从来不会缺他,但安安想去旅行这一点,高韵锦一直都没有怎么同意,以至于安安这么大了,也没有怎么出过国。
现在,安安长大了,以后的路,他自己挑好了,高韵锦不会再拦着他了,她不想毁了他的前程。
在录取通知书下来的时候,高韵锦比安安还要高兴,所以忍不住提出了去美国,提前让安安看一看学校的想法。
决定下来三天后,两人就出发了。
高韵锦和安安母子感情很好,只是,孩子长大了,要有他自己的世界。
这一次旅行,高韵锦没有跟着去,而是让他和他的朋友一起去。
安安很多朋友都对出国游玩感兴趣的,没几天就定好了时间,前往美国。